2015年5月1日起,天津市煙塵和一般性粉塵排污費收費標準已從原有煙塵0.275元/公斤、一般性粉塵0.15元/公斤調(diào)整為煙塵2.75元/公斤、一般性粉塵1.5元/公斤,均較調(diào)整前上調(diào)了10倍,施工工地已同時納入排污費征收范圍。其中,對有組織排放的煙塵和一般性粉塵排污費采取差別化收費,對其中污染物排放濃度超過國家或地方規(guī)定排放標準的,除按相應法律法規(guī)予以行政處罰外,還按收費標準的2倍計征排污費;對無組織排放的一般性粉塵(含施工揚塵)則采取了雙減雙罰的差別化收費政策,即每采取一項控塵措施按比例核減收費標準,同時削減起塵量系數(shù),反之則增加相應比例并增加相應系數(sh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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